正法弘愿 第三世多杰羌佛办公室 第三世多杰羌佛办公室 第五号公告(08/06/2009)

第三世多杰羌佛办公室 第五号公告(08/06/2009)

近日有一些地区正在流通未贴有印鉴的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法音,为此,第三世多杰羌佛办公室特公告如下:

第一, 凡未贴有印鉴的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法音,均不是第三世多杰羌佛的原始法音,很可能已经经过某些别有用心之人的重新删节,删掉对他本人不利的部分,而断章取义,事理颠倒,贻害众生,因此,不代表第三世多杰羌佛的开示说法。

第二, 凡是传播未贴有印鉴的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法音的人,无论其身份是法王、尊者、仁波且、法师或弟子,由于不依教奉行,破坏法音规章,恶行害众,为师者均属妖孽之师,为徒者均属妖孽之徒。凡为此类人士,一律不予传法,这是贻害大众的邪恶之人自讨的因果恶报。请大家检举揭发,以便认清妖孽嘴脸。

第三, 凡已犯者,须立即报告忏悔,以第三世多杰羌佛原始法音利益众生,不犯 128 条邪恶知见和错误知见,则可改恶向善,可成大德。
特此公告。

第三世多杰羌佛办公室

二零零九年八月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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